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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區開放時間:自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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園區除嬰兒車及殘障手推車外,其他車輛(含腳踏車、機車 ) 禁止進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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園區以生態觀察、教學及觀賞活動為主,希望遊客在體驗 親近自然、學習自然情懷之際,請勿採摘花木、戲水、釣魚、放生動物、引入外來植物、餵食、獵捕動物、生火、露營、酗酒、妨害公序良俗、製造噪音、販賣、散發廣告傳單、各種球類活動等行為。
■ 園區栽培及棲息不少珍貴動、植物,它們大都非常容易受到人為干擾、驚嚇或破壞;也有部分自然進入棲息之蛇類或易引起過敏反應之植物,為了區內環境維護及遊客安全,對於參觀活動必需進行適當之管制及約束。也希望遊客勿任意走離步道,進入水邊、森林及草叢或踐踏、破壞動植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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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園區棲地環境,區內之任何資源未經本中心許可不得攜出。如有損壞本園區內之設備或動植物時,應負責修復或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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遊客如因違反本注意事項致發生意外者,本中心不負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。管理人員得隨時糾正違規行為。情節嚴重者,送警法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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